第(2/3)页 如果说,之前曾柔还对她自己家里重男轻女的情况,嗤之以鼻,心生不满,想着改变的话,等她自己成了母亲,又坚定不移的成为了重男轻女大队中的一员。 这个时候的她,已经成为了自己小时候,最讨厌的那种人了。 她曾经发过誓,等她以后成为母亲,一定会一碗水端平,女儿也同样重要,现在,从她不自觉的轻视中,已经能明白,她对闺女的态度了。 有的人,对闺女好,却是为了补偿以前那个受伤的自己,有的人,对闺女十分的不好,一个是心态的偏移,再一个就是嫉妒,有的人是真的会嫉妒自己的孩子的,总会不自觉的拿闺女此时此刻的生活状态,与同等年纪下的自己做对比。 “我这肚子又没问题,只是我家那口子心疼我,才想让我缓两年,毕竟频繁生育,对身体损伤很大的。” “再说,我都有个闺女了,我急什么,之前你嫁给陈良宇,好几年没开怀都不急,我怎么会急,毕竟我又没问题。” 两人夹枪带棒的互怼了起来,孩子都顾不上抱了,随便放在了地上,任他们去玩。 刘梅看看这个,又看看那个,确定自己哪个都得罪不起后,直接缩了起来,当起了鹌鹑。 别的不说,这戏码是真不错,反正她看的挺欢乐的。 两人吵着吵着,吵出了火气,眼里只有对方,压根就没注意到两个孩子正在抢东西。 刘梅倒是注意到了,但她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,巴不得这火越烧越旺呢!所以,装作没看见,小孩子嘛,出不了什么大事的,顶多打打架,拱拱火。 “喔的.这是喔的”小方芳手里抓着一个脏兮兮的丑娃娃不肯松手,这是她的。 这是她玩腻了的玩具,之前原本是不稀罕,随便丢弃的布娃娃,但是曾柔的好大儿陈志文一去捡,她就不乐意了。 虽然她的性格开朗,经常逗的大人眉开眼笑,但是骨子里,是很霸道的性子,只要是她的东西,除非自己愿意,否则,谁都别想动她的。 小方芳到底才一岁半,压根就不是两岁多的陈志文的对手,至少力气这方面她就比不过。 第(2/3)页